今年以来,海南两级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特邀调解等方式,在推进矛盾纠纷诉前、诉外化解上迈出实质性步伐。1至4月,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解案件1077件,占同期办理民商事一审案件的51.54%。
构建“诉前+诉外”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加强诉前调解组织建设,在州、县两级六个综治服务中心设置6个诉前调解工作室,选任22名调解员,配备3个员额法官办案团队,并按照“1:1”要求为调解员和员额法官配备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搭建起两级法院诉前调解基本组织。加强与诉外调解组织对接,除了邀请调解员参与日常的调解外,还将适宜由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的案件,以委托、委派的形式转到工作室进行调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搭建“线下+线上”共同发力工作平台。在线下,全州法院“6个调解工作室+3个法官办案团队”和诉外“3个专业工作室”为基础,形成诉前调解线下工作基本框架。在线上,依托最高法院调解平台,注册调解组织40个、调解人员51名,形成诉前调解线上工作基本框架。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在立案大厅摆放宣传板面,设置专业引导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解决纠纷,导入调解平台案件1182件,占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7.5%。
优化“调解+确认”高效快办工作机制。实行“调解+司法确认”快办模式,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萌芽、消化在诉前。加强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邀请当事人所在村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积极拓宽司法确认适用范围,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今年1至4月,共受理司法确认申请601件,全部得到确认。
坚持“解纷+便民”司法为民工作目标。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坚持促进矛盾化解、减少群众诉累,积极推进“最多跑一地、一次解纠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调解,对涉及物业纠纷等多发性案件,带案下访,既能深入了解案情,又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诉前、诉外调解中利用双语优势,开展精准普法,起到化解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