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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进行时】学习典型案例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田常有  发布时间:2021-07-05 11:04:21 打印 字号: | |

为发挥并延伸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近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6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围绕六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学习。这批案例专业性强、问题新颖,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复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于统一生态环保类案件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司法保护公信力都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面对层出不穷、类型繁多的生态环保类案件,需要发挥指导性案例灵活性、精准性强的优势,进一步解决生态环保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难题。

会议强调,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要妥善审理生态环境民商事纠纷,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失赔偿制度,有力制裁侵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依法审理生态环境行政案件,支持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秩序,保障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受理检察机关和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防止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做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起到“办结一起案,教育一群人”的作用。

会议要求,通过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审理环资类案件中始终注重贯彻绿色原则,遵循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性和审理规则的完善,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生产和生活方式,服务和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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