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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0-02-19 09:25:4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本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起,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本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优先通过青海网上法院(http://www.qhwsfy.gov.cn/)和搜索微信小程序“青海移动微法院” 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或询问案件审理、执行进展情况的,可通过我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开设的联系电话、青海移动微法院短信等方式进行。

三、为切实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各审判执行部门分别开设了联系电话,以方便群众联系(详见附件)。

四、我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件:

一、诉讼服务平台

1.青海移动微法院(请搜索微信小程序)

2.青海网上法院(http:www.qhwsfy.gov.cn/)

3.扫描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二、邮寄地址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北路76号。邮政编码:813000。收件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74-7565027

三、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联系电话:

立案庭

0974-7565027

刑庭

0974-7565030

民一庭

0974-7565035

民二庭

0974-7565037

行政庭

0974-7565058/7565059

审监庭

0974-7565056

执行局

0974-7565053/7565051

接听时间: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7:50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7日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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